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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2-17 11:45 聯合報 / 記者葉冠妤/台北即時報導
 
大法官釋字807在今年8月宣告勞基法第49條第1項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,迄今已過近4個月,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赴民進黨中央黨部前陳抗高喊「工會沒得不同意,台灣工人變沒力」,指勞基法原本對女性夜間工作保護、變形工時、加班時數上限均設有工會同意權機制,女夜相關條文失效後,等於讓保護機制落入空窗期,勞團呼籲修法方向應保障不分性別勞工都有夜間工作保護,並保留工會同意權。

桃產總表示,個別勞工在勞雇關係中的經濟地位相對弱勢,需要透過團結、組織工會,以和雇主進行對等的集體談判,因此勞基法針對女性夜間工作保護(第49條)、變形工時(第30條)、加班時數上限(第32條)等均設有工會同意權的機制,但自釋字第807號釋憲書宣告女夜相關條文因有違性別平等而失效後,勞權保護機制落入空窗期。

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邱宇弘表示,勞團已召開多次記者會,要求主管機關勞動部儘速修法,各黨派立委也都有提出進步的修法版本,表態支持不分性別勞工都應有夜間工會保障,並且應保留工會同意權,但至今已快4個月,勞動部卻遲遲未提出修法版本,更不對是否保留工會同意權做出明確表態。

邱宇弘說,明天就是公投日,公民投票是台灣人集體選擇支持或修訂重大政策的民主表現,對此,民進黨高呼「四個不同意、台灣更有力」,但在台灣勞動現場上,工人行使勞動權利卻變得愈來愈困難,因此今天特別來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前,呼籲民進黨應支持進步修法版本,表態支持保留工會同意權,不要在高喊「台灣更有力」的同時卻排除台灣工人,否則將使勞動人權愈來愈沒力。

勞動部說,已召開2場次座談會,徵詢各界意見,後續將通盤審慎考量。未來修法方向將朝不分性別夜間工作權益保障,母性保護規範也絕對不打折,在尊重個別勞工意願的同時,工會及勞資會議仍有一定角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