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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10 10:28 聯合報/ 記者 葉冠妤/台北即時報導
今年適逢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上路20周年,勞動部、政治大學勞工所今舉行性別工作平等法20周年專題研究會,勞動部長許銘春致詞時表示,企業對性別平等的尊重,能吸引好人才、提升競爭力,有利企業永續經營,而育兒制度的友善邁進,也能改變過去育兒是媽媽責任的觀念,促進性別平等。

許銘春表示,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在民國91年3月8日施行,是在勞委會主委陳菊任內通過,當年曾被工商團體視為逼國內企業出走的惡法之一,立法過程艱辛,但現在回頭看,企業並沒有因為性工法而出走,台商現在紛紛回流,還頻喊缺工。

許銘春說,企業對性別平等的尊重,提升了企業競爭力,更容易吸引好人才,有利企業永續經營,因此她要對當年倡議立法的性別團體、民代及當年遭受不平等待遇的勞工致意,有她們的奔走與犧牲,往後的勞工才得以受到更完整的保障。

許銘春指出,性別工作平等法曾更名、擴大涵蓋更多不同性傾向概念,並歷經8次修法,每一次修法都是台灣社會對性別平等議題的一場辯證,近期一次修法則是因應少子化危機,增加產檢假天數,並修正為產檢及陪產檢假,同時也放寬育嬰假請假彈性,提高育嬰留停津貼,以制度促進性別平等。

她提及修法後的數據,自2021年7月截至今年4月,申請30天以下育嬰留停的勞工人數,比去年同期增加67%,細分性別,女性增加51%,男性更大幅增加144%,可見育兒制度滾動修正後,更能鼓勵爸爸一同參與養育過程,大大改變過去認為育兒是媽媽責任的觀念。